各位老师: 2013年发票报销的截止日期为4月底,逾期发票将不能报销,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及时报账。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上一条:【院办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科研办】关于2013年度PG官方电子网 高级别成果奖励的通知
【关闭】
邮编:315211
电话:(86)0574-87609987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PG官方电子 版权所有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