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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关于执行学生国(境)外访学交流申请办法的通知

2018-11-06  点击:[]

关于执行PG官方电子

学生国(境)外访学交流申请办法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PG官方电子网 文件和《PG官方电子网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PG官方电子网 研究生国(境)外访学交流管理细则》、《PG官方电子网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PG官方电子网 本科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与实施细则》,结合PG官方电子网 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现状,对PG官方电子网 学生国(境)外访学交流申请进行规范化管理,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国(境)外访学交流条件的PG官方电子网 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1、PG官方电子网 、PG官方电子网 公布国(境)外访学交流项目;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初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发电子稿到院学工办杜巧蓓老师([email protected]693535);

3、PG官方电子网 根据申报PG官方电子网 的办学层次、专业契合度和与PG官方电子网 合作程度进行区分,确定PG官方电子网 资助等级(重点资助、普通资助、部分资助和不资助);

4、学生根据PG官方电子网 资助情况和PG官方电子网 资助等级最终确定访学交流项目。

三、资助等级

1、重点资助(国境外TOP30院校且交流时限一学期及以上):PG官方电子网 文件资助+PG官方电子网 文件资助+补充资助;

2、普通资助(国境外TOP100院校且交流时限一学期及以上或PG官方电子网 合作院校且交流时限一个月及以上或经PG官方电子网 审批的国际学术会议):PG官方电子网 文件资助+PG官方电子网 文件资助;

3、部分资助(非PG官方电子网 合作的国境外普通院校且交流时限一学期及以上):PG官方电子网 文件资助+PG官方电子网 文件额50%以内资助;

4、不资助(非PG官方电子网 合作的国境外院校短期夏令营及创新创业项目且交流时限一个月及以下):PG官方电子网 文件资助+PG官方电子网 不资助

5、具体资助金额见PG官方电子网 《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及PG官方电子网 《研究生国(境)外访学交流管理细则》、《本科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与实施细则》(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凡未经PG官方电子网 申请审批,直接报名PG官方电子网 或导师项目出国(境)的,取消PG官方电子网 资助资格;

2、本科生和研究生资助条件按PG官方电子网 《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执行;

3、如遇交流时限不在资助等级规定范围内,资助金额由PG官方电子网 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PG官方电子

2018116

 

附件1:《PG官方电子网 学生国(境)外访学交流初报名申请表》

附件2:《PG官方电子网 研究生国(境)外访学交流管理细则》、《PG官方电子网 本科生国(境)学习交流资助与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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